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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业板增设上市标准的考量
2026-06-02 09:46 作者:徐永辉 来源: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:孙劲贞

证监会近期发布的《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》,增设了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。去年3月,证监会召开扩大会议提出稳妥恢复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适用。两种标准分别从创业板和科创板形成错位互补,让创新企业能找到符合自身条件的上市路径,从而撬动更多优质的金融服务投向创新创业企业。

从近两年A股整体上市企业数量来看,上市名额资源多向硬科技和新质生产力倾斜,其中创业板保持数量领跑,呈现了“总量企稳,质量优先”的创新企业上市趋势。然而,创新创业企业想争取更多上市机会仍需面对三重叠加问题。

企业端,硬科技或创新企业普遍面临研发投入大、验证周期长、盈利滞后的情况,即使科创属性(研发占比、核心收入占比)明显,但内控薄弱、业绩波动大也导致“持续盈利”较难验证。

机制端,注册制核心是“包容创新+严格审核”,使得专利、研发占比的认定标准趋严,而实控人认定、财务规范等问题的容忍度降低也导致上市前的合规成本越发高昂。

市场端,由于“快盈利”仍是资本投入的导向,一旦企业未能实现预期的盈利目标,资本流动将更趋保守,反过来阻碍企业上市资本的募集。

证监会的创业板改革意见正是直面这些堵点,让金融服务更精准流向发展新质生产力。

对创新企业来说,可以不再局限于“持续盈利”的硬指标,而是根据企业自身发展定位,比如高成长的新兴产业企业、高投入的未来产业企业等,通过市值、营收、研发等组合指标达到上市标准。这有利于前期投入巨大、虽未盈利但已形成一定收入规模的硬科技企业如半导体、生物医药,走向匹配自身发展规律的上市通道。

对金融市场而言,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引导市场不以利润为单一导向,而是聚焦企业的创新水平和成长潜力。改革意见还在放宽“净利润”硬性财务门槛的同时,配套了限售约束等机制,有效平衡了企业上市合规成本和防控风险的关系,为未盈利企业营造了相对宽容的上市环境。

在创业板增设的标准加持下,创新企业的上市前景愈加明朗,将激发企业持续在创新路上勇往直前,有效构建“科技—产业—金融”的良性循环,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。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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